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山东省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3〕14号)精神,山东省组织开展了2014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在各市、各高校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结果公示,共确定2014年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300项、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299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399项。其中,我校获得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两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两项。
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借鉴获奖成果,加大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重视人才培养和“学研产”结合,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推动我校科学发展贡献更大力量。